Hong Kong teachers to be given 1 year to obtain practising certificates under new rule | 香港教师新规下获1年期限取得执业证书

香港教师将获得一年的时间,以完成政府提出的取得执业证书的要求,教育局局长蔡若莲在周五表示,考虑到在政策实施的最初十二个月内预计会有大量申请,教师将有一年的宽限期。她同时警告学校不要协助教师提交申请,如果发现教师未完成足够的持续专业发展学时或其他要求。

根据提案,来自公立、私立、国际学校和幼儿园的教师必须满足六项条件,才能获得为期三年的执业证书。条件包括持有有效的教师注册证或许可、在学校任教、过去三年内无刑事定罪、承诺遵守职业标准和法律(包括中国宪法、基本法和国家安全法)、在三年内完成150小时的专业发展,以及居住在香港。临时代课教师和补习中心的教师不在此要求范围内。

via SCMP Full Text F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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