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 Kong child sex sentences remain far below maximum life, report finds | 报告发现:香港儿童性侵案判刑仍远低于最高终身监禁标准

香港大学法律学者研究显示,过去35年间,香港最严重涉及儿童的性罪行平均刑期始终低于10年,远低于法定最高刑罚终身监禁,其中与13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的平均刑期更从中2000年代的10至12年降至近年不足5年。港大法律学院副教授浦嘉珉(Puja Kapai)周二发布研究,分析了1990年至2025年间401份公开判决书,涵盖强奸、鸡奸、非法性交等六项最高可判终身监禁的罪行,平均刑期介乎4年6个月至9年8个月,其中四项罪行的刑期呈下降趋势。

报告指出,尽管法官受判例约束并已考虑多项因素,但这六项罪行的量刑“持续处于低至中等水平,远低于法定最高刑期”。浦嘉珉表示,较低刑期并非源于司法偏见,但可形容为司法态度“相当保守”,且法官并无义务采用“创伤知情”的量刑方式,即考虑受害人在法庭程序中承受的心理负担。研究仅纳入公开判决,未包括认罪协商等程序处理的案件。

浦嘉珉建议香港设立量刑委员会,为相关罪行制定更“有原则、透明且一致”的量刑指引。她以英国为例,该国量刑委员会负责制定指引、监督执行并评估刑罚对受害人的影响,而香港缺乏类似机构,导致受害人即使成功定罪仍面临不确定性。她认为,量刑指引可让报案和提起诉讼的受害人更清楚施害者可能面临的刑罚,从而增强刑事司法的公信力。

via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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