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entity crisis’: UK passes British Nationality Bill in 1981 – SCMP archive | “身份危机”:1981年英国通过《英国国籍法案》——南华早报档案
1981年10月30日,英国《国籍法案》在议会完成立法程序,重新划分了英国国籍类别,对包括香港在内的殖民地产生深远影响,引发香港社会对自身身份和与英国关系的强烈忧虑。该法案将英国公民分为三类:英国公民、英国属土公民和英国海外公民,其中香港260万英籍人士被归入“英国属土公民”一类,被许多人视为二等公民。由于香港居民早在1962年就已失去英国居留权,法案引发的强烈情绪令英国政府颇为意外,其核心在于法案给香港与英国的特殊关系蒙上了阴影。
法案自1980年7月白皮书公布以来便争议不断。香港市政局议员曾专程赴伦敦游说,行政、立法两局代表张奥伟和钟士元也与英国内政大臣及外交大臣会面,要求香港居民继续保有“英国公民”称谓。在议会下院,工党议员抨击法案带有种族主义色彩,自由党领袖斯蒂尔更形容法案将英国公民分为“绵羊和两群山羊”。游说取得部分成果:3月底政府作出让步,允许在英居住满五年的香港居民登记为英国公民,但该条款被批评为只惠及香港上层精英的“老同学条款”。
在上议院,保守党议员倒戈,以150票对112票通过给予直布罗陀完整英国公民身份的修正案,而香港争取同等待遇的尝试则接连受挫。香港归属者协会名誉秘书钟先生抨击此举“散发着种族隔离的恶臭”。保守党议员格迪斯勋爵提出允许属土公民自称“英国人”的修正案,也仅以105票对102票的微弱差距被否决。《卫报》社论指出,香港居民夹在中国与英国国籍法案之间,担心英国“撒手不管”,而将公民分为三个等级的做法无法真正履行对海外公民的义务。
via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1981年10月30日,英国《国籍法案》在议会完成立法程序,重新划分了英国国籍类别,对包括香港在内的殖民地产生深远影响,引发香港社会对自身身份和与英国关系的强烈忧虑。该法案将英国公民分为三类:英国公民、英国属土公民和英国海外公民,其中香港260万英籍人士被归入“英国属土公民”一类,被许多人视为二等公民。由于香港居民早在1962年就已失去英国居留权,法案引发的强烈情绪令英国政府颇为意外,其核心在于法案给香港与英国的特殊关系蒙上了阴影。
法案自1980年7月白皮书公布以来便争议不断。香港市政局议员曾专程赴伦敦游说,行政、立法两局代表张奥伟和钟士元也与英国内政大臣及外交大臣会面,要求香港居民继续保有“英国公民”称谓。在议会下院,工党议员抨击法案带有种族主义色彩,自由党领袖斯蒂尔更形容法案将英国公民分为“绵羊和两群山羊”。游说取得部分成果:3月底政府作出让步,允许在英居住满五年的香港居民登记为英国公民,但该条款被批评为只惠及香港上层精英的“老同学条款”。
在上议院,保守党议员倒戈,以150票对112票通过给予直布罗陀完整英国公民身份的修正案,而香港争取同等待遇的尝试则接连受挫。香港归属者协会名誉秘书钟先生抨击此举“散发着种族隔离的恶臭”。保守党议员格迪斯勋爵提出允许属土公民自称“英国人”的修正案,也仅以105票对102票的微弱差距被否决。《卫报》社论指出,香港居民夹在中国与英国国籍法案之间,担心英国“撒手不管”,而将公民分为三个等级的做法无法真正履行对海外公民的义务。
via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